建筑与文化

清代公主府建筑产生的背景是什么?其建筑分布

北京城是一个有三千年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,与西安、南京、洛阳并称中国“四大古都”, 因其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,北京城遗留了众多璀璨的文化遗产,府第类建筑就是其中重要的物质文化载体之一。府第类建筑是北京城市建筑群中一种建筑形制较为特殊的建筑,它向上受宫殿建筑影响,向下受民居建筑影响,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存在。府第类建筑中有一种独特的建筑类型,那就是公主府建筑。

01公主的概念与相关制度

1.公主的概念

“公主”这一概念在中国最早出现于于春秋战国时期,它最初的含义并不是现在所理解的代表皇帝的女儿。古籍中第一次关于“公主”的论述记载于《公羊传》:“天子嫁女子于诸侯,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,故谓之公主。”这段记述的意思就是周天子嫁女儿自己不作为主婚人,而是请和自己同姓的诸侯代为主持。这就是“公主”一词的来源。在西周时皇帝的女儿也就是周天子的女儿被称为“王姬”。

在西汉时期“公主”这一称谓才真正意义上第一次代表皇帝的女儿。另外“长公主”一词也是最早出现于西汉时期,当时代表的含义是皇帝的姐姐。并且汉代公主的地位很高,有封地,而且还有皇帝赐予的上等宅第,公主可在宅第中设置官吏,称之为家令、家丞等,少数公主的宅第中还有园林。

隋唐时期,除了皇帝的女儿被称为公主外,皇帝的姐姐和先皇的姐妹也都称为公主。到了宋朝变化更大,取消了皇帝女儿称为“公主”,而是改称帝姬或宗姬。但到了明朝公主的称谓又改回了隋唐时期的用法。

清朝在清政府入驻北京之前,也就是盛京时期,皇帝的女儿并不称为公主,而是都称呼格格。到了崇德元年,清政府为入关做准备,各方面都学习汉人制度,才开始称皇帝的女儿为公主,进而衍生出“长公主”、“固伦公主”、“和硕公主”等等。

2.清代公主分封制度

公主等级最开始只是在宗室皇女之内评定,并没有与清朝已有制度规定的男性宗室爵位之间做明确规定,于是在横向比较上造成了较多不便,于是乾隆年间就下旨规定:“仍照会典旧例。”至此,才明确了固伦公主位同亲王,和硕公主位同郡王。往下等级的皇女如郡主、县主等的品级与男性宗室爵位之间的关系。

清代在乾隆朝之前,公主的封号加在公主称为与等级之间,如“和硕恪靖公主”。从嘉庆朝开始,公主的封号就改为加在公主等级之前,例如“庄静固伦公主”,封号“庄静”就置于固伦公主等级之前。道光二十四年的御旨明确规定,“固伦、和硕等称与公主连写”,此后,奏书文移等格式一并统一。

3.清代公主的数量及等级

近 300 年历史的清代共有94位皇女,其中有11位养女,1位养孙女。在94位皇女中,因夭折等原因,仅有 53 位为公主等级,其中有 25 位和硕公主,28位固伦公主,另有2位为乡君,1 位为县君封号,其余38位皇女夭折。公主的平均下嫁年龄为16岁,平均寿命为26岁。

清代公主只有在下嫁后才会被赐府,从公主的平均下嫁年龄和平均寿命可知,公主作为一座公主府府主的平均时间仅为10 年,也从侧面说明了公主府府主更替较为频繁的原因。

02清代公主府建筑产生的政治背景

1.强化政治结盟的满蒙联姻制度

清代公主的婚姻基本都是政治婚姻,清政府为了加强统治,将公主与各势力联姻,其中最重要和数量最多的就是满蒙联姻。满蒙联姻是清朝的一个重要政策,为清朝近三百年的统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。满蒙联姻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时期:

(1)努尔哈赤时期

努尔哈赤为了保证自己的势力安全,扩大自己的统治范围,先是以身作则,迎娶了科尔沁蒙古的头领之女。这个办法奏效后,此后努尔哈赤更加深入地推进了与蒙古各部的联姻。

(2)皇太极时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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